约法三章的成语故事

拼音yuē fǎ sān zhāng
基本解释约:商议确定;法:法律。订立法律三条。原指订立法律;相约遵守。后泛指订立简单的条款;大家监督遵守。
出处汉 司马迁《史记 高祖本纪》:“与父老约,法三章耳;杀人者死,伤人及盗抵罪。”
约法三章的典故
公元前206年,刘邦率领大军攻入关中,到达离秦都咸阳只有几十里路的霸上。子婴在仅当了46天的秦王后,向刘邦投降。刘邦进咸阳后,本想住在豪华的王宫里,但他的心腹樊哙和张良告诫他别这样做,免得失掉人心。刘邦接受他们的意见,下令封闭王宫,并留下少数士兵保护王宫和藏有大量财宝的库房,随即还军霸上。为了取得民心,刘邦把关中各县父老、豪杰召集起来,郑重地向他们宣布道:“秦朝的严刑苛法,把众位害苦了,应该全部废除。现在我和众位约定,不论是谁,都要遵守三条法律。这三条是:杀人者要处死,伤人者要抵罪,盗窃者也要判罪!”父老、豪杰们都表示拥护约法三章。接着,刘邦又派出大批人员,到各县各乡去宣传约法三章。百姓们听了,都热烈拥护,纷纷取了牛羊酒食来慰劳刘邦的军队。由于坚决执行约法三章,刘邦得到了百姓的信任、拥护和支持,最后取得天下,建立了西汉王朝。
更多成语出处和典故
※ 与(约法三章)相关的成语及历史出处:
| 成语 | 历史出处 |
|---|---|
| 骨肉分离 | 明·冯梦龙《警世通言》第30卷:“谁知死后缠绵,恩变成仇,害得我骨肉分离,死无葬身之地,我好苦也!我好恨也!” |
| 音信杳无 | 明·吾邱瑞《运甓记·剪发延宾》:“盼前程音信杳无。” |
| 期颐之寿 | 《南齐书·禇炫传》:“使渊作中书郎而死,不当是一名士邪!名德不昌,遂令有期颐之寿。” |
| 改过迁善 | 《周易 益》:“君子以见善则迁,有过则改。” |
| 大名鼎鼎 | 清 李宝嘉《官场现形记》第24回:“你一到京打听人家,像他这样大名鼎鼎,还怕有不晓得的。” |
| 用智铺谋 | 明·无名氏《暗度陈仓》第二折:“韩元帅率领军卒,驱将校用智铺谋。” |
| 望风扑影 | 清·石玉昆《三侠五义》第51回:“蒋平道:‘知道五弟向何方而去?不是望风扑影么?’” |
| 默不做声 | 玛拉沁夫《茫茫的草原》第三卷:“刘峰默不做声,顺着梯子下了几阶,又回身关好柜底板。” |
| 沟满壕平 | 李云德《沸腾的群山》:“沟满壕平,平地上的雪有三尺多深,寒气逼人,滴水成冰。” |
| 存而不议 | 唐·独孤及《仙掌铭并序》:“后代揭厉于玄踪者,聆其风而骇之,或谓诙诡不经,存而不议。” |
